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8468

8468.“一头一俄

8468.“一头一俄梅珥”表足够每个人的量。这从“一俄梅珥”和“一头”的含义清楚可知:“一俄梅珥”是指足够的量,如下文所述;“一头”是指给每个人。“一俄梅珥”之所以表示足够的量,是因为它是一伊法的十分之一,这从本章最后一节经文明显看出来;而“十”表示完全或完整之物(参看3107节);因此,“十分之一”表示足够的量,在此表示足够给每个人,也就是给一头的。经上只在本章提到“俄梅珥”,在其它地方用的是“贺梅珥”这个词,贺梅珥是一个含十伊法的量,因而表示完全或完整之物,如在何西阿书:
我便用银子十五舍客勒,大麦一贺梅珥半,买一个妇人,一个淫妇。(何西阿书3:1, 2)
此处“一个妇人,一个淫妇”表示以色列的家,在灵义上表示那里的教会;“银子十五舍客勒”和“大麦一贺梅珥”表示全价买她:“银子十五舍客勒”论及真理,“大麦一贺梅珥”论及良善。
以西结书:
你们要用公道天平、公道伊法、公道罢特。伊法与罢特要一个量度。一罢特可盛一贺梅珥的十分之一,一伊法也可盛一贺梅珥的十分之一,你要按贺梅珥来量。你们当献的供物乃是这样:一贺梅珥小麦要献伊法六分之一;一贺梅珥大麦要献伊法六分之一。所分定的油,按油的罢特,一柯珥油要献一罢特的十分之一,一贺梅珥十罢特,因为十罢特就是一贺梅珥。(以西结书45:10, 11, 13, 14)
这论及一个新地和新殿,以此表示主的属灵国度。谁都能看出,那里没有一贺梅珥、一伊法、一罢特、一柯珥,也不会有小麦、大麦或油。由此明显可知,这些事物表示属于属灵国度的那类事物;显然,这类事物是属灵事物,因而是要么与仁之良善有关,要么与信之真理有关的事物。“贺梅珥”论及良善,因为它是量小麦和大麦的一个单位;“伊法”也是。但“罢特”论及真理,因为它是量酒的一个单位。然而,它也是量油的一个单位,故表示爱之良善,经上说,一罢特要与一伊法同是一贺梅珥的一部分,这在灵义上表示属灵国度的一切事物都要与良善有关,而且那里的真理也将是良善。这良善也要足分量地被赐予,因为“一贺梅珥”表示完全或完整之物。
以赛亚书:
必有许多又大又美的房屋成为荒凉,无人居住。十亩葡萄园只出一罢特,一贺梅珥谷种只结一伊法。(以赛亚书5:9, 10)
此处“十亩”表示完全或完整之物,也表示大量,“一贺梅珥”也是;但“一罢特”和“一伊法”表示少量;因为当“十”表示大量时,“十分之一”就表示少量。摩西五经:
人若将他所承受的田产分别为圣,归给耶和华,你要按他的撒种多少估定价值,若撒大麦一贺梅珥,要估价五十舍客勒银子。(利未记27:16)
此处“撒一贺梅珥”,以及“五十舍客勒”表示完全或完整的估价。由于“一贺梅珥”表示完全或完整之物,所以“十贺梅珥”表示过量和多余之物(民数记11:32)。

宇宙星球 #41

41.他们当中有些人

41.他们当中有些人看到主后,被引到右前方;他们往前走的时候,说他们能看到一道光,远比以前所曾看到的更明亮、更纯净,任何光都不可能胜过它。当时此处正是傍晚。还有许多灵人这样说。天堂之光是大光,比地上的正午之光大出许多倍(AC 1117, 1521, 1533, 1619-1632, 4527, 5400, 8644)。天堂所有的光皆出自那里显为太阳的主(AC 1053, 1521, 3195, 3341, 3636, 3643, 4415, 9548, 9684, 10809)。从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并为那里提供所有光(AC 3195, 3222, 5400, 8644, 9399, 9548, 9684)。天堂之光既光照天使的视觉,也光照天使的理解力(AC 2776, 3138)。说天堂处于光和热,意思是说处于智慧和爱(AC 3643, 9399, 9401)

属天的奥秘 #9682

9682.“又要把施

9682.“又要把施恩座安在至圣所内的法柜上”表听从并接受属于至内层天堂中由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所产生的敬拜的一切事物。这从“施恩座”、“法柜”和“至圣所”的含义清楚可知:“施恩座”是指听从并接受属于由爱之良善所产生的敬拜的一切事物(参看9506节);“法柜”是指主所在的至内层天堂(9485节),柜子里的“法版”是指主(参看9503节);“至圣所”是指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所住的地方(9680节)。由此明显可知“又要把施恩座安在至圣所内的法柜上”表示听从并接受属于至内层天堂中由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所产生的敬拜的一切事物。
  至于主存在于至内层天堂的性质,存在于中间天堂的性质,以及存在于最低层天堂的性质,这从许多地方关于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流注的说明可以看出来。主的存在通过流注实现,但这流注取决于人们所过的良善与真理的生活。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就是那些最直接地接受该流注的人;处于对邻之仁的良善之人也接受它,但更为遥远,因为对邻之仁的良善比对主之爱的良善本身更遥远;而处于信之良善的人也的确接受它,但只是照着在那信里面的良善的量来接受。因此,那些基于信之真理过着一种良善生活的人才接受它;事实上,主住在他们的良善里面,因为一切良善皆源于主,无一源于人,也无一源于天上的天使。
  为进一步探讨这个问题,即主存在于天堂,并通过天堂与人同在,必须紧记:主在众天堂之上,因为祂是天堂的真正太阳;然而祂仍通过那太阳发出的光和热而存在于天堂。这太阳所发之光是神性真理,也就是信之光;而它所发之热是神性良善,也就是爱之热;凡从主发出之物都是主自己。由此明显可知,主存在于从祂所获得的良善所住之地。不过,从关于流注的说明能更好地理解这一切,即:生命的一切都是从主流入的,因而一切良善和真理也都是从主流入的,因为这些构成人的生命,所流入的事物取决于各人接受它们的方式(2535, 2706, 2886-2889, 2893, 3001, 3318, 3484, 3742, 3743, 4151, 5846, 5850, 5986, 6053-6058, 6189-6215, 6307-6327, 6466-6495, 6598-6626, 6982, 6985, 6996, 7004, 7055, 7056, 7058, 7147, 7270, 7343, 8321, 8685, 8701, 8717, 8728, 9110, 9111, 9216节);来自主的流注既直接从祂而来,也间接经由天堂而来(5147, 6058, 6063, 6466, 6472, 6473, 6982, 6985, 6996, 7004, 7007, 7055, 7056, 7058, 7270, 8685, 8701, 8717, 8728, 92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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